榆林市榆阳区林业局2025年榆阳区林业局无人机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栏目:公司荣誉 发布时间: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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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1(2025年榆阳区林业局无人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

  合同包1(2025年榆阳区林业局无人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024年度营业执照年检报告;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五险一金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10)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投标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格式附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1、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①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注册,对本项目进行确认并下载采购文件。②报名程序: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CA锁登录,点击交易乙方,查询报名;③电子采购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供应商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办理,咨询电话)。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事宜。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存在文件生成和上传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软件公司,、4009980000、86510091-80310。

  3、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响应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4、请各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